謝媽媽表示,很多事情只能隨順因緣,「同時身為捐贈者與受惠者的家屬,信用貸款我比一般人更能體會器官捐贈帶來的生命價值,這就是捨與得之間愛的循環。」

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21日舉辦「三親等政策突破10例受惠」記者會,根據103年10月1日「人體器官移植分配及管理辦法」新制上路後,凡是三等親內的家人捐贈器官,往後若需要接受器官移植,則可優先受惠。李伯璋表示,目前已有11個人受惠於此法案。

「103年器官捐贈的人數從223到104年的264。」李伯璋表示,這幾年有許多人幫忙宣導,包括台北市長柯文哲及台南市長賴清德,他們都大力幫忙,也越來越多民眾了解器官捐贈、遺愛人間的重要性。

來自新北市的謝先生,當年從軍中退役的弟弟因腦血管意外導致腦死,謝媽媽在得知孩子生命將走到盡頭,篤信「施比受更有福」。她說,「因為我們是社會共同體,若能用健康的器官來挽救一個家庭,不也是一件好事嗎?」謝先生強調,我後來洗腎洗了5年多,在新制上路後,一去登錄申請器官移植時,不到一個禮拜就獲得機會移植了。

李伯璋表示,只要有三等親或者配偶有捐贈過器官,往後若後輩子孫有需要器官移植的話,就可以優先排序。他強調,而且也不限制器官,比方說爺爺捐贈眼角膜,兒子也能接收肝臟或其他部位的移植,並且不限制次數。

器捐遺愛人世 三等親人優先受惠

【台灣醒報記者許瑋哲台北報導】「沒想到弟弟當初的器官捐贈,讓我現在可以優先接受器官移植。」一名57歲的謝先生21日表示,「我當時只等了一個星期,就獲得了器官移植的機會,最主要是因為先前弟弟的器官遺愛人間,讓我可以優先排序。」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董事長李伯璋則說,現在受惠於器官捐贈的人數從103年839人已成長到104年的910人。

內容來自YAHOO新聞



新聞來源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器捐遺愛人世-三等親人優先受惠-042453243.html房屋貸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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